多數(shù)情況下剖宮產后可以生育三胎,但需綜合評估子宮瘢痕愈合情況、妊娠間隔時間、孕婦年齡及基礎疾病等因素。
需通過超聲評估子宮瘢痕厚度,通常建議瘢痕厚度超過2.5毫米且無憩室形成。既往兩次剖宮產者需更嚴格評估子宮下段肌層連續(xù)性。
建議與上次剖宮產間隔18個月以上,間隔不足12個月者發(fā)生子宮破裂風險顯著增加。哺乳期妊娠需額外關注子宮內膜修復狀態(tài)。
35歲以上高齡產婦需重點篩查妊娠期高血壓、糖尿病等并發(fā)癥。既往有產后出血史者應完善凝血功能檢查。
三胎妊娠發(fā)生胎盤植入、前置胎盤概率升高,孕早期需通過MRI明確胎盤位置。既往有子宮感染史者應預防性使用抗生素。
計劃妊娠前建議完成婦科檢查、甲狀腺功能及糖耐量檢測,孕期嚴格進行瘢痕子宮專項監(jiān)護,避免提重物及劇烈運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