腳舟狀骨骨折可通過石膏固定、藥物鎮(zhèn)痛、功能鍛煉、手術治療等方式處理,通常由外傷暴力、骨質疏松、反復勞損、病理性骨折等原因引起。
穩(wěn)定性骨折首選保守治療,采用短腿石膏固定6-8周,定期復查X線觀察骨痂形成情況。
急性期疼痛可遵醫(yī)囑使用布洛芬緩釋膠囊、塞來昔布膠囊、對乙酰氨基酚片等非甾體抗炎藥,同時配合骨化三醇軟膠囊促進鈣質沉積。
拆除石膏后需逐步進行踝泵運動、足趾抓毛巾等康復訓練,改善關節(jié)活動度,預防肌肉萎縮。
嚴重移位或粉碎性骨折需行切開復位內固定術,可能伴隨局部腫脹、皮膚淤紫等癥狀,術后須預防深靜脈血栓。
恢復期間避免患肢負重,補充牛奶、豆制品等高鈣食物,定期隨訪評估骨折愈合進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