割包皮在一些國家是宗教傳統(tǒng),比如伊斯蘭教的教民,只要出生就要割包皮。但他們的割包皮是有兩種理解概念,這個不是說割包皮,是一定是把包皮環(huán)形的割掉。割包皮有兩種狀態(tài),第一種是如果孩子在包莖的前提下,把包莖的狹窄環(huán)割開,也叫做割包皮。這是許多伊斯蘭教的教民出生就要接受的宗教禮儀。而通常所說的割包皮,也包含兩種情況,一種是包莖的松解,割包皮是要把包莖松解開,讓
陰莖頭外露出來,這是必須要做的。在七歲后的男孩子,如果還在包莖的狀態(tài),不要再觀察了,是必須要把它割開露出來的。如果
包皮過長,即龜頭是可以外露的,但覺得皮膚太多了。這種類型建議放到16歲后,由孩子自行來決定是否要進行
包皮手術(shù)治療。因為包皮過長本身并不是手術(shù)的絕對適應(yīng)癥,只有自己要求說對生活有妨礙了,才是手術(shù)治療的指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