肝炎血管瘤可通過定期復查、藥物治療、介入治療、手術治療等方式干預。
1、定期復查體積小于5厘米且無癥狀的血管瘤建議每6-12個月進行超聲檢查,監(jiān)測病灶變化。
2、藥物治療生長迅速的血管瘤可遵醫(yī)囑使用普萘洛爾、潑尼松等藥物控制發(fā)展,需配合肝功能監(jiān)測。
3、介入治療對于位于肝表面的血管瘤,可采用經(jīng)導管動脈栓塞術阻斷血供,使瘤體逐漸萎縮。
4、手術治療直徑超過10厘米或破裂風險的血管瘤需手術切除,常采用腹腔鏡肝部分切除術。
日常需避免劇烈運動和外傷,保持清淡飲食,禁酒并定期復查肝功能與超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