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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物中毒可通過催吐、洗胃、使用解毒劑、血液凈化等方式緊急處理。藥物中毒通常由誤服過量藥物、藥物相互作用、個體敏感性差異或蓄意服用等原因引起。
1、催吐適用于口服中毒早期,神志清醒且無嘔吐反射抑制者。可刺激咽部誘導嘔吐,減少毒物吸收,但腐蝕性毒物中毒或昏迷患者禁止催吐。
2、洗胃中毒后6小時內需盡快洗胃,插入胃管用生理鹽水反復沖洗。洗胃可清除胃內殘留毒物,對鎮(zhèn)靜類藥物、重金屬中毒效果顯著。
3、解毒劑特定毒物需使用對應解毒劑,如納洛酮對抗阿片類藥物、活性炭吸附有機毒物。解毒劑使用需嚴格遵循藥物說明書及醫(yī)生指導。
4、血液凈化嚴重中毒可采用血液透析或血液灌流,適用于長效巴比妥類、甲醇等中毒。通過體外循環(huán)清除血液中的毒性物質。
發(fā)生藥物中毒需立即撥打急救電話,保留藥物包裝協(xié)助診斷。治療期間監(jiān)測生命體征,避免自行用藥延誤救治時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