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睛檢查項目主要有視力檢查、眼壓測量、裂隙燈檢查、眼底檢查等。
通過視力表檢測裸眼視力和矯正視力,評估視功能基礎狀態(tài),可初步篩查屈光不正等問題。
采用非接觸式眼壓計或Goldmann壓平眼壓計檢測,正常值為10-21mmHg,異常升高需警惕青光眼風險。
使用生物顯微鏡觀察角膜、前房、虹膜等眼前節(jié)結構,可發(fā)現(xiàn)結膜炎、角膜炎等病變。
通過散瞳后檢眼鏡或眼底照相評估視網膜、視神經及血管狀況,對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等有重要診斷價值。
建議40歲以上人群每年進行系統(tǒng)眼科檢查,糖尿病患者及高度近視者需縮短復查間隔,檢查前避免佩戴隱形眼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