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糖尿病空腹血糖正常值應小于5.1mmol/L,診斷標準主要參考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結果、空腹血糖閾值、餐后血糖范圍及個體差異因素。
妊娠期糖尿病確診需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,空腹及服糖后1小時、2小時血糖值中任意一項達標即診斷。
空腹血糖超過5.1mmol/L提示異常,但須排除應激性高血糖,需重復檢測并結合臨床癥狀綜合判斷。
餐后1小時血糖應低于10.0mmol/L,餐后2小時血糖低于8.5mmol/L,持續(xù)超標可能增加母嬰并發(fā)癥風險。
高齡、肥胖、多囊卵巢綜合征孕婦可能需更嚴格管控,部分人群雖未達診斷標準但仍需營養(yǎng)干預。
建議妊娠期女性定期監(jiān)測血糖,在醫(yī)生指導下調整飲食結構并保持適度運動,發(fā)現(xiàn)異常及時至產科或內分泌科就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