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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崎病治愈后多數(shù)患者可以正常跑步,但需根據(jù)心臟恢復情況逐步調整運動強度。運動能力主要與冠狀動脈是否受累、急性期治療是否及時、心臟功能評估結果、個體康復計劃等因素有關。
1、冠狀動脈狀態(tài)冠狀動脈未受累者通常無運動限制,已出現(xiàn)冠狀動脈瘤者需通過心臟彩超評估后制定個性化運動方案。
2、急性期治療接受靜脈丙種球蛋白治療且無并發(fā)癥的患者,6-8周后經(jīng)評估可逐漸恢復低強度跑步。
3、心臟功能運動前需完成心電圖、運動負荷試驗等檢查,存在心肌缺血或心功能異常者應避免劇烈跑步。
4、康復管理建議在兒童心血管科醫(yī)生指導下制定分級運動計劃,從快走過渡到跑步,定期復查冠狀動脈情況。
川崎病康復期應保持均衡飲食,適當補充維生素C和維生素E,避免突然進行高強度運動,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心臟??齐S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