糖尿病診斷標準數值范圍為空腹血糖≥7.0mmol/L或餐后2小時血糖≥11.1mmol/L,主要依據靜脈血漿葡萄糖檢測結果,影響因素包括檢測時機、檢測方法、個體差異等。
空腹8小時靜脈血漿葡萄糖≥7.0mmol/L可診斷糖尿病,可能伴隨多飲多尿癥狀,需復查確認。
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2小時血糖≥11.1mmol/L可確診,常見于胰島素分泌不足患者。
隨機靜脈血糖≥11.1mmol/L伴典型癥狀可診斷,需排除應激性高血糖。
糖化血紅蛋白≥6.5%可作為輔助診斷標準,反映長期血糖控制情況。
建議定期監(jiān)測血糖,發(fā)現異常及時就醫(yī),通過飲食控制和運動干預維持血糖穩(wěn)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