腳踝骨折43天可以試著走嗎
骨科編輯
醫(yī)點就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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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踝骨折43天一般不建議嘗試行走,具體需根據骨折愈合情況決定。腳踝骨折后過早負重可能影響骨骼對位或導致二次損傷,需通過影像學檢查確認骨痂形成情況。

骨折后4-6周是纖維骨痂形成期,此時骨折線可能尚未完全消失。若X線顯示骨折線模糊、有連續(xù)骨痂通過,可在醫(yī)生指導下進行部分負重訓練,初期需使用拐杖分擔體重,行走時間控制在5-10分鐘,避免患側完全承重。康復過程中應配合踝泵運動、關節(jié)活動度訓練等物理治療,幫助恢復踝關節(jié)功能。

若復查顯示骨折線清晰、骨痂生長不良,則需繼續(xù)制動。過早行走可能導致骨折移位、內固定失效或創(chuàng)傷性關節(jié)炎。糖尿病患者、老年人或合并骨質疏松者愈合速度較慢,需延長制動時間。行走訓練需嚴格遵循循序漸進原則,從雙拐過渡到單拐,再逐步嘗試完全負重。

建議復查X線確認骨折愈合狀態(tài),在康復醫(yī)師指導下制定個性化負重計劃?;謴推陂g注意補充鈣質與維生素D,避免劇烈跑跳動作,夜間可繼續(xù)使用支具保護。如行走后出現腫脹疼痛加重,應立即停止活動并就醫(yī)評估。